藥物利潤,始終以來都是醫療市場上的大肥羊,在健保規範下,很多所謂原廠、有效的藥物,其實都有他們的使用規定,而這些權力,目前基本上還掌握在醫療專業人員手上。但是就是因為病患可以自行選擇自費使用藥物,而且病人自主權益意識高漲的狀況下,也讓藥廠開始針對末端的消費者來進行廣告(Direct-to-Consumer Advertising; DTC Advertising),以增加藥廠獲利。在台灣,現在還沒有看到藥廠針對一般消費大眾,來promote自家的原廠處方藥,但是這期NEJM(357;7 August 16, 2007)的文章:A Decade of Direct-to Consumer Advertising of Prescription Drug 中,檢討這種針對消費者廣告的推銷方式,對公眾健康所帶來的影響。
看到文章中的表格3,是美國前20名花在DTC advertising上面的藥物,這些藥物的總值就佔了2005年藥商所有廣告費用的54.4%,仔細看這些藥物,都是一些慢性病所使用的新型藥物,其中10種藥物,都是在2000年後所推出;17種是在美國食品藥物檢驗局(FDA)核准DTC Advertising政策後,開始大規模進行廣告業務的。把這些慢性病藥物做個分類後,會發現屬於一般民眾可以了解到的慢性疾病,譬如高血脂用的HMG-CoA reductase inhibitors和消化性潰瘍使用的Proton-pump inhibitors(PPI),還有洗腎病人用的紅血球生成素(EPO),都大量的使用這種廣告方式。
針對消費者大張旗鼓的廣告方式,其實不令人意外,至於廣告內容故意忽略副作用,刻意強調,甚至誇大或擴張藥物的適用症等情形,在美國也屢見不鮮。不過較令人訝異的是,美國FDA針對這種狀況,似乎沒有有力的處理對策,甚至有點過於放任。譬如針對這些不恰當廣告內容,給藥廠的警告信,從1997年每年有142封,到2006年只有21封的慘狀,而其中針對DTC Advertising所發出的警告函在1997年只有15.5%,而在2006年有33.6%,馬上就發現,針對消費者進行的廣告數目越來越多,但是FDA開出的警告信數目,卻相對減少很多。除此之外,每年不斷增加的這些廣告,FDA就沒有增加相對的人力來審核這些廣告,所以藥廠也懶得送件,因為一但送件,往往被FDA的人力不足的審核流程延誤,而導致利潤損失,所以送審率從1999年的64%,滑落到2004年的32%。那更別提,之前FDA對於著名藥物Vioxx上市後,因安全性問題的職責疏忽,看來美國FDA的公正性,在這些陰影之下,其實已經遭受到不少質疑。
以往,藥廠在做新藥的promotion主要是五種形式:1.直接對消費者的廣告(direct-to-consumer advertising);2.贈品;3.在醫學期刊上的廣告;4.幫醫師舉辦會議和繼續教育講座;5.網路上針對醫師的促銷活動等等,雖然在台灣,藥物能不能夠進入醫院,主要權力還是在醫院的行政體系上,但是針對病人意識逐漸抬頭,開始開口要求醫師配合開藥的風氣逐漸盛行下,或許有一天,我們也得面臨一樣的困境。換句話說,以後醫師要在藥品這塊市場,居於唯一的獨霸地位,大概會受到挑戰吧!?
看完這篇文章,對於目前五花八門的藥物,還真感到頭痛,對於每種藥如果要熟悉效果、副作用和臨床適用症,真的不是簡單、輕鬆容易的事,更別說同一類型藥物中,彼此間的小差異了。看來現在當醫生,的確是比以前複雜多,況且,現在FDA核准的藥物,也不見得是掛了金牌保證,還是得小心異異,多看新聞和journal才是!
Quintin….
好久沒上來了….por que??
因為不知道為什麼我的laptop每次一要連你的blog
就會顯示無法連接到伺服器www.quintin.url.tw
之前就很想問到底是怎麼一回事….
我是用Firefox瀏覽器的….doesn't work?
看來你在新港頗開心….我下個月要去支援或許會有這種社區體驗
期待中XD
請問可以引用您的文章嗎?
歡迎引用,記得連結回來唷….!互相分享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