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醫生 也是家人

我們這屆家醫科的同事,已經有五個人結婚了,其中兩個在當R1前就已經結婚,另外三位(包括我)都在第一年的時候陸陸續續結婚,最近也有一位同事,正準備迎接他們的第一個小寶寶,所以看到Becoming a Doctor, Starting a Family 這篇文章時,特別有興趣,也特別也感觸。結婚成家立業,是很令人開心的事,不過如果在住院醫師時期,對於個人、家庭和服務部門來說,都是壓力,但也是必須處理的問題。

 20多年前,在美國五分之四的醫院沒有所謂的育嬰假(Maternity-leave policy),而現在大部份的教學醫院都有提供family-leave的假期。在美國,因為是後醫制度,所以很多人在讀醫學院期間或是之前就已經結婚,雖然醫院有假可請,但是在學會的認證訓練過程中,卻不見得可以讓人缺席數個月。1950代,只有24%的女性醫師,在她們住院醫師訓練期間懷孕,到了1989年,這樣的比例已經提高到42%,雖然立法規定不可以因為懷孕,還損害女性工作者的權利,但是整體的環境氣氛,對於住院醫師期間懷孕,仍不是很友善,譬如懷孕期間,需要同事在工作上的支援(cover),或是影響到升遷或是缺乏小朋友照顧的資源等等。

如果這樣,就變成雖然看似有假可放,但卻不一定可請假的窘境。在美國,1978年的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Act和1993年的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,都已經提供了相關的「法源」:在一年內可以有12周的為支薪休假,作為照顧新生兒、小朋友或是照顧家裡生病的家人等等,但是如果一個住院醫師,在一年內請了12周的假期,那麼很可能就不符合各專科協會的訓練認證規定,更別提在美國現在對住院醫師又有教嚴格的值班實數規定,在人力上的調配也是吃緊得很。即使是替代的方案,把住院醫師的訓練期間拉長,也會面臨訓練成本增加,品質難以掌控,或是造成後續的訓練時間表的延遲等等。

但是叫住院醫師不要結婚懷孕、或是減少陪伴孩子的時間,其實一點都不人性,甚至有點壓榨,要解決的方式,除了提供良好的訓練環境外,可能在照顧小孩子的軟硬體設施,都應該要考慮加強,或是要在設計新的Part-time training course,都可能是新的解決方式。

想想看我們的小寶貝,明年五、六月就會出生,到時候我也算是有新生兒的住院醫師囉!我最近努力做個好老公,到時候還得努力做個好爸爸,我只知道這個小寶貝是我跟我老婆的幸運之星,也相信他(她)會為我們的家和我們的工作帶來好運,而我,能有一個這麼有能力,又貼心、有智慧的老婆,肯在這個最困難的時候,暫時犧牲自己,委屈這幾年的時光,困難現實和制度配套不夠完全的情況下,老婆其實也是其中的受害者,而我卻如此幸運,老婆給我這麼大的支持與體諒,老婆….謝謝妳唷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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