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月有幾個下午,在壢新醫院十樓「護理之家」上班,附設在醫院裡面的單位,雖然入口處有比較寬敞的空間可活動,有電視和部分復健設備,但仍然有以病房為基礎改建的痕跡。其實,最吸引我目光的是在護理站旁,半個人高的籠子,裡面有兩隻窩在一起的小貓咪,為原本有點生冷的空間,增加了幾分溫馨感。把這兩隻小傢伙抱起來,他們都很配合拍照,讓我紀錄了在壢新醫院外放的首張留念照!
「長期照護」這領域對醫生來說應該很陌生,為什麼這麼說呢?除了不被排入實習醫師的訓練過程中外,對醫院來說,這些都是「慢性」且「穩定」,沒有其他要work up的事項,不太符合一般觀念中「住院病人」的條件,所以自然也被排出在醫院領域之外。
以前我總是把護理之家跟安養院這類的機構劃上等號,直到最近才知道這是不同類別的照護系統。接受這些機構式照顧的人,稱為住民(residents),這跟平常我們稱接受醫療照護的人為病人不太一樣,在護理之家的編制中有護理師、護佐、社工師、物理治療師和藥師,但醫師其實並非在護理之家的正式編制中,也非評鑑(督考)時的項目,難怪對這塊領域這麼陌生。
從長期照護資源的介紹中,才瞭解目前國內的長期照護業務呈現多頭馬車的現象:裡面有社政的資源(社會福利),也有歸屬衛生署的醫政管轄範圍,偏偏這又在不同的權責機關管轄,而且著重的重點不同,社政資源可能很重視殘障老弱的安置福利,但醫政部分可能又過於注重生物面的疾病照護和治療,有時會各持己見,或矇著頭作自個兒的事,缺乏合作溝通橋樑,都讓目前的長期照護在制度和政策部分模糊不清。這星期湊巧遇到護理之家的評鑑,負責單位是桃園縣的衛生局相關單位,所有同仁神經緊繃,從消防設備、居民的菜單、飲水衛生檢查、物理治療評估、職能治療評估、住民活動等等,看評估人員忙得不可開交的測試儀器,翻閱報告,一群年輕人穿梭在老者佔多數的群體裡,來評估他們的生活品質,突然間有點無奈又可笑。
不論是護理之家,或長期照護系統,其實出發點都還是以功能不全,有生病的人為主,而這大部分又以老年人佔多數,雖然有的需長期醫療護理的護理之家,或需護理協助的養護機構,或提供安養的老人之家等區分,但多部分仍以機構式的集體照護為主,譬如壢新醫院十樓的護理之家,我的大阿姨住的雙連安養之家都是如此。機構式的照護系統,其實費用還是不便宜,光是居住不包括吃、用的耗材,就需要三萬二到四萬初不等,相對有些家庭在家裡雇用的外籍看護,花費可能只有一半,而且還有許多附加價值,譬如掃地、洗衣等等,這樣一來,長期照護在台灣其實是很雜亂,而且品質不依,縱使有評鑑能看到的部分也是機構照護的區塊。
讓我困惑的是到底醫師在整個環節中扮演什麼角色?治療疾病嗎?對大部分是功能退化,長期且需要照護(護理照顧)的對象,其實「專業」的醫療訓練大概幫忙有限,雖然長期照護機構必須依規定聘請醫師,但這還是不能彰顯在專業上醫師的功能和意義。我的想法是:如果復健師幫忙作復健,護理師做的是護理照顧,社工做的是社會資源協助的部分,那麼在老年人口不斷攀升的現在,醫師除了必須趕緊跳脫急性病治療模式,在這攀升的市場中找到定位外,大概也必須改變態度,從快去以醫師為重心的照顧模式,去學習與人合作,並如何做好第二主角,也需要開始跳脫舊治療習慣,積極參與多元整合系統裡。話說回來,這樣的醫生是不是比較貼近人呢?